Monday, December 31, 2007

結婚兩週年

話說放假前接到學校人事室的小姐來信:「妳開始來上班的時候,我隨手寫了個備忘錄在妳的檔案夾上。因為妳的居留証上面的有效期限是到一月六號。我想妳一定早就注意到這件事了吧? 根據法律我們所有員工要有合法身分,所以如果妳有新居留証下來的話,請給我一張新的影印存本吧。接下來就放假了,所以能夠越快給我新的影本越好。如果上面的資訊有誤的話,煩請更正喲。…」

我一看趕緊翻出我的居留証一看,好樣的,真的是一月六號到期。「怎麼搞的,是不是算錯了,我們不是才剛拿到嗎?」
再仔細一想,對喔原來我們結婚已經兩年了。(結婚取到的暫時居留証是兩年為限)
再一想,糟,我居然忘記這麼重要的事情,期限到前要重新申請長期的居留証啊! 一陣荒亂之下,趕快跟Nick上網找資料看該怎麼辦。

我先看了沒申請更正會發生的結果:「失去身分…隨時遞遣出境…」一看還真是讓人害怕啊。如果不是這封email,我搞不好完全不知道這件事,而快樂的放假去,然後年假放完的某一天早上,Homeland Security的人來敲門,把我押走…(好啦,後面的情節是我自己嚇自己的。他們不會自己上門,但成為非法移民在海關被拒絕永久入境是很有可能的)

趕著填完一堆表格,Nick還印出了一堆婚姻有效証明,帳單房契等等,外加一堆過去兩年共同生活照。裡面有雙方父母在台灣東西走透透的照片,台中全國補請婚宴的家族照,還有我們兩個白痴到不行的出遊合照。(「Nick, 我不敢相信你居然把我那麼難看的照片放上去了!!」)肯定移民官可以看得很高興。應該証據確鑿我們兩個不是假結婚。

還好手續很簡單,表格填完,証據附上,交上手續費寄出便大功告成了。過了兩個星期收到移民局的收據,算是可以心安了。

***************************************************
當事情還在新鮮的階段的時候,可以很容易因為「沒經驗」而推搪過去。結婚週年就是一個例子。去年週年正好是補辦回台喜宴的當天,因此也算是種週年慶祝活動。蜜月旅行時我們在聖塔芭芭拉的酒莊買了幾瓶酒打算每一、二、四、八年開一瓶慶祝(不要問我這些數字怎麼訂的) 新年前夕我們跟雙方父母上竹山玩, 正好把週年酒拿出來與家人分享。喜孜孜的倒出盼了一年,老是讓我們從酒櫃中拿出來賞玩的紅酒。大夥兒舉杯輕啜了一口,馬上眉頭緊促。沒想到本來在酒莊喝時醇厚的美酒到了台灣山上變得苦澀不堪。原來山上低溫讓紅酒起了化學變化,味道完全不見了。沒辦法,沒經驗嘛。有誰想得到這瓶酒會在攝氏八度的台灣星空下開啟。我也不知道原來溫度對紅酒這麼重要。只好找來吹風機對著酒杯猛吹熱風。

有了這次的經驗,我們知道得找個不太冷的地方喝週年酒。但是還是不曉得週年紀念日該做些什麼。好像什麼地方都可以去,又什麼地方都不能去。我們沒有像我的朋友那樣好的計劃力,年初就排好年底夏威夷度假的行程機票旅館等等。也懶到沒預訂什麼餐廳。結果到了紀念日當天,兩人對望:「今天是週年耶....」 「對啊,我們要做什麼?」 兩個懶人相視無言,加上Nick還在感冒中,我也犯過敏,權衡之下,「 我們還是改天再過好了。」但悶在家裡也不是辦法,所以我們做了最不羅蔓蒂克的事情--買東西。兩個人跑去桌椅老是油膩膩但便宜又大碗的越南河粉店填飽肚皮後,開始採買東西。這些東西已經在購物清單上很久了,但是因為要特別開車去特別的店找,所以我們也懶得出去。現下放假 又沒什麼事情幹,出去買這些東西正好。於是乎我們的週年紀念日便花在開車去不同的商店買電燈泡、垃圾筒、畫布、童軍繩等彼此毫不相關沒有也不會死人的東西上。

*************************************************
第二天,Nick的感冒好了些,深感後悔…「妳會不會很失望啊?」當然囉,雖然我在浪漫上是不太及格的人,還是有點 小小失望。「這樣好了,我們這星期找一天去看達利特展,然後再一起去吃頓好料的。」達利特展我已經想了很久了,雖然不是很喜歡他的風格,可是對這樣一個怪傑怎能錯過呢? 才剛有這個點子,Nick的好友班正好寫了封email來,內容是他想去看達利特展,手上有兩張免費的票,問我們想不想一起去。雖然得加買一張票,但總比買兩張便宜。貪圖 便宜之下,雖然我有點想兩個人一起去就好,可是班也是個不錯的藝術欣賞同伴,也就答應了。「你可別提說我們看完展覽後要去吃飯慶祝週年。」人家才剛跟女友分手第N次,兩個人分分合合,我們常看得很糊塗。

週六下午我們三個人興沖沖的開車前往LACMA,原來達利特展已經是倒數最後兩天了。票很早就全部賣光了,有許多現場想碰運氣買票的人失望的往回走,看起來是買不到票而向堣的人。還一直有人逢人便問,「請問有沒有人可以賣票給我?我真的很想進去看,拜託拜託…」我們心裡慶幸還好票已經先訂好了,不然真的一點機會也沒有。到了票亭,班和Nick先去取票。我排在入口的長龍裡,過了好一陣子,看見兩個人走了回來,「票呢?」「呃,票有點問題,我恐怕今天看不成了。」Nick有點不好意思的說。原來班上網訂票的時候,沒看清楚日期,訂成三天前的票,等於我們的票已經 過期了。加上所有現票已經銷售一空,售票員雖然同情他的疏忽,也沒辦法給他當日的票。

就這樣,我們和達利特展失之交臂不說,也白白損失了門票。
回到家裡,又重演週年紀念日的舊事--沒有人想到要先預訂餐廳,也忘了先計劃要去哪吃飯。肚子已經飢餓難耐的狀況下,想起我們曾去過的一家家庭式日本料理店,口味還不錯,價錢也合理。我其實也不是那種燭光晚餐的料,總覺得東西好吃比一切都重要。正準備出門的時候,Nick的同事忽然丟了個訊息給他,有沒有那麼巧的事情--原來他們一票人正打算前往同一家餐廳,然後吃完飯回公司大戰玩board game。這下子大概那家餐廳也去不成了。我總覺得跟一票認識的人在同一個地方吃飯怪糗的,雖然說不出是什麼感覺。而且還是有點特殊意義的晚餐,尤其這些朋友玩board game玩到像牌友般老是在捉人湊 腳,吃完飯一定會找我們一起去玩board game, 很難推得掉。明明是該歡樂的日子卻接連不順, 心情還怪爛的。想上網找別的餐廳,又不想冒險,只好心一橫出門去了。反正Nick已經警告他那群朋友在餐廳離我們越遠越好。


我們按著地址找路,越找越不對勁。原來這家餐廳有另一個同名餐廳,是個燒肉店。我們曾去過的那家則是壽司店。當天晚上的結局是,我們到了壽司店,發現另一夥人去的是燒肉店。於是快快樂樂地把壽司吃了個夠,回到家裡,打開那雙週年紀念紅酒。這一次沒有低溫影響,紅酒極其順口,真的是酒足飯飽。

我一邊喝一邊問nick,週年紀念日這種東西,現在新鮮感還在,大有we can do whatever we want的感覺。所以 ,「明年我們該不該立下些什麼傳統呢?』我們才有過關於過聖誕和新年傳統的談話。新年夜,聽著外頭炮聲齊響,附近開派對的人們大聲歡呼,我們卻是安安靜靜的坐在家裡。Nick才意識到從小到大家裡過年喝cider和香檳,吃煙製牳蠣的小小傳統對他有那麼點小小特殊感與重要性。家裡說什麼也不可能有煙製牳蠣這種東西。出去買也太遲了。我們當下決定將這項習慣納入新家庭的傳統之一。

Nick一邊喝一邊回答,「這個嘛,明年到了再想就好了嘛。」我也欣然同意。

怪不得我們會湊成一對。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哈哈..真是戲劇性的發展

Anonymous said...

看完....
我的感想跟你文章的最後一句一模一樣啊.....
要我,我會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