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五收到一紙移民局的通知。原來我的兩年期條件式居留已經轉為正式居留了!
講到這些跟居留身分有關的東西,以我跟Nick粗線條的程度,我們自己亂搞亂辦沒有辦到我被踢出亞美利堅共和國還真是奇蹟。
先是去年十二月中(好險)在學校人事處小姐的提醒下,發現我的合法居留身分到今年一月初到期,緊急送出文件後,收到一紙通知叫我再去繳錢按指紋、照相。討厭的移民局又因此收了我幾百大洋。明明就已經按過一次了,我承認我長得樣子跟兩年前有一點點不一樣,但難道我的指紋還會長大嗎?
又過了大半年,什麼回音也沒有收到。已經接近暑假,正在快樂的想像我回去台灣以後要吃些什麼,這個單子還挺長的,而且用google document紀錄,隨時更新。我赫然想起自己什麼身分証明也沒有,到時候怎麼回美國? 這一下急了,Nick打電話去問的結果,沒幾天就收到移民局補寄來的通知,告訴我正在審件中。又過了一個星期,收到通知說,新的綠卡會在幾個月內發下來。
那天我把這封能向移民局(如果他們要來家裡突襲的話…)証明我的合法留美身分的文件攤開在飯桌上,一邊痛快地吃著外賣的泰式燴河粉(Rad Nah),不知為何手一揮把杯碗一掃,就這麼讓我的文件泡在雞汁燴河粉裡。一旁的Nick一聲驚呼,因為濃濃的湯汁一路滑向桌沿,在白色的雞肉片與綠色芥蘭間如流鼻涕般緩慢滴下桌緣,他的驚呼裡,噁心大於驚訝。而我的一聲驚呼,則是望向泡在稠液裡的文件。Nick趕忙捉起文件,卻抖不掉帶著重量的湯汁,只好直奔浴室拿到水龍頭下沖 。
沖完以後,那張紙被他晾起來。
還好紙質和墨水不錯,幾百塊不是付假的。字還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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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會問,「那接下來呢? 要等多久才能申請公民?」事實是我們還沒研究,所以確切要做什麼我們還不知道。但因為兩邊爸媽都問了,怕被罵粗心不夠負責之類的話,所以隨便虎爛了一個時間。
4 comments:
what's the orz?
因結婚而拿到永久綠卡三年後可申請公民. Vickie
謝謝妳的資訊。
不過我有預感到時候三年到了我一定又會忘記。哈。
忘了沒關係,因為永久綠卡是有10年期限. 我是等滿5年才辦,更輕鬆,我先生連出面都不用. 我申請綠卡的時候,移民局給我加了夫姓,等我申請公民時,我自動改過來. Vi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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