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2, 2009

玩耍西雅圖(下)

這次的旅程還有另一個難忘的回憶,就是去聽Jazz。
我們和nick妹一家先去逛了Pike Market。每次來這裡我都很興奮,因為就是逛菜市場嘛。有賣魚貨的,賣生鮮水果的,賣花的,賣衣服手工藝品的。很多小攤給人試吃,也有餐廳。我最喜歡其中一家賣香料的。雖然新鮮的香料我家這裡的埃及雜貨店就有,但是特別的像是Cajun南方香料得自己配,這家配的就很不錯。還有一家賣迷你炸甜甜圈的,這次因為我跟Nick準備去happy hour,就沒有買來邊走邊吃。這裡似乎永遠像是年貨大街一樣人擠人熱鬧極了,來美國很少看到這種地方,逛起來特別有興味。

逛完了我們兩個人自己一路走到Virginia St.上的Serious Pie (點此看yelp)。這家店是名廚Tom Douglas開的(其實他是誰我也不知道,沒在看電視),另一家他的店也很有名,叫Lola,兩家只隔一條街。我們選擇去Serious Pie是因為它的happy hour可以點五元的手作比薩,酒一杯五元,啤酒一杯三元,在美國算是非常划算的了。
我不喜歡吃外賣的比薩,可是手作的pizza是例外,完全是另一個星球上的食物,不能相比的。一開始我們很客氣地點了一個有蛤仔肉的pizza,服務生還問,:「一個就夠了嗎?」我們說對。結果熱呼呼的pizza一上來,我們一陣搶食,又把服務生叫過來加點了兩個不同口味的。Happy Hour的pizza大小只有一般的一半,但是價格是一半又少一點,所以一定要在Happy Hour來吃(不然真的很貴)。店內的裝演很舒服,坐著一邊喝東西一邊看著窗外人來人往的市中心,我們都想著:「可能嗎? 我們有一天會住在這個城市裡嗎?」(我心裡的OS:這裡的天氣真的很糟嗎? 我可以適應嗎?)

飽食一頓以後,我們在市區亂逛。從洛杉磯來的我們很不習慣市中心居然可以用走的。洛杉磯的市中心很亂,也不安全,沒什麼事一般人不會去那裡亂逛,路人也很少。可是這裡居然有不少人在逛街耶。

到了七點,我們走到 Jazz Alley. (網站在此) 這是一個餐廳,在地下室。我們雖然提早半小時到,但是到了以後才發現人已經快滿了,加上我們不用餐,只好坐在邊角。不過正好坐在一個位子可以看見鋼琴手的整個背面和手鼓師。我們只是想聽Jazz而已,沒想到當晚表演的是個大師級的人物。查了一下才發現Ahmad Jamal已經八十歲了,當年Thelonius Monk說他最喜歡的鋼琴手就是Ahmad Jamal,沒想到晚他一輩的人才如Thelonis Monk, Miles Davis, 還有John Coltrane 都比他早一步走了,可是他還活著! 簡直就是那一代的活化石!



我很喜歡他的情感充沛,一彈起來有些地方還真是山崩地裂。跟他配合的Bass我聽的時候一直想怎麼會有人可以合得這麼好,好像雙胞一樣。原來他們已經合作了二十幾年了。
那天晚上大概是我們看過最精湛的jazz演出了吧。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國旗

芳誠過境來洛杉磯的時候,他問我有沒有什麼東西他可以從台灣幫我帶過來。
我想了想,就國旗吧。
很單純的想法,佈置教室用的。在這裡教書什麼都要有visual aids,我想收集中國,台灣,香港、新加坡的國旗掛在教室裡,讓學生可以看看有哪些國家是講中文的。

不過後來看著那面旗,心裡很複雜。

馬的,那姓馬的都不要這面旗了,還有人因為拉國旗被捉,那這面旗到底代表著什麼?

Monday, August 17, 2009

藍色星期一

暑假快接近尾聲。想起要回去任教的學校就心裡一陣沈重。(是怎樣,又不是要上刑場)整個暑假完全不回不看學校信箱裡的信件,任憑自己消失在假期當中,好不快活。今天星期一打開學校信箱,塞滿從星期四開始該開的會與行程表,好像藍色的心情又要回來了。討生活,藝還是要賣的,沒辦法。

不過回顧這個暑假,大概是這幾年間過得最愜意的兩個月。沒有台灣美國兩地往返的調適與忙碌飯局、採購行程(沒回去前買禮物,回美國前要買美國買不到的用品),也沒有工作、家教、與研習會把時間卡住。上了我一直想學的西班牙文,去了兩場有趣的音樂會,一場在Hollywood Bowl, 一場在Seattle親聆大師級的爵士鋼琴手。買了一套二手沙發,整理了一下家裡(雖然旅行回來的箱籠又把整潔給破壞了)。在西雅圖過了愉快舒服的兩個星期,意外接待到過境的芳誠和他的貓兒…

啊,真希望時間停止啊。

Friday, August 14, 2009

玩耍西雅圖(上)

這次的西雅圖之行,雖然Nick的妹妹愛美一直跟我說夏天通常天氣很晴朗,可是我們還是很帶塞的遇上一個多星期的陰天。不過天氣陰歸陰,我們還是玩得很盡興,吃喝玩樂睡兼跟小娃娃玩耍都做到了,還附贈一場感冒。

這次的拜訪,我和Nick都發現我們很欣賞愛美和大衛的生活哲學與方式。兩個人大學一畢業就結婚了,二十六歲,有一個一歲多的小娃娃艾莉。愛美本來是特教老師,大衛是小學老師,生了小孩以後就只剩一個人在工作,加上最近準備買房子,其實不是很寬裕。但是他們很懂得享受生活中單純的快樂。現在是暑假,清晨大衛會推著那種輪子超大的嬰兒車,帶著寶寶去慢跑。回來以後,準備點心給寶寶吃,陪她玩一陣,又帶著她出門去買菜,東晃西晃。回來以後寶寶吃了午飯,會睡上兩個小時的覺。這時候是兩個人工作或休息的時間。有時候玩玩Wii,有時候兩個人看書上網。他們倆都是桌上遊戲(board game)的愛好者,家裡堆滿一盒又一盒的桌遊。我從小只知道玩大富翁,每次玩新的桌遊,都是跟他們一起學會的。這次他們帶著我們玩Dominion, 四個人圍著桌子利用那兩個小時的時間買金礦換金幣買城堡,討論到底是買市集卡還是工匠卡比較能夠獲勝。玩了兩回,小朋友醒了,我和nick陪她玩一陣,我們就又出門去亂晃,去公園,或是去買點小東西。我觀察到真的有了孩子的確不再自由了。所有的時間都跟著小孩的作息打轉。艾莉六點要吃晚飯,七點要睡覺。等於我們如果出去吃飯只有一小時的時間,不能跑太遠,也不能吃太久。下午的午睡時間也不能亂跑,小孩醒著的時間大約間隔三小時,這中間得出門讓艾莉消耗精力,看看風景刺激一下,但又不能坐車坐太久,她坐在車裡太久會捉狂。但是七點半以後艾莉睡了,我們就可以在家裡自由活動,看DVD,聊天,看書,等等。不過像我們這種沒有小孩的人,十點半舞會才正熱,做爸媽的已經哈欠連連,趕忙告辭進房睡覺去了,然後第二天小孩六點醒來哭啼,我們被吵醒但還是倒頭回去睡到九點,但是大衛和愛美早就跟著起來帶著小孩出去繞了一圈回來了。然後我們懶洋洋的起床,泡茶的泡茶,煮咖啡的煮咖啡,愛美則是在廚房繞,一下子洗碗,一下子熱嬰兒點心給艾莉吃,大衛則是把艾莉放在嬰兒椅上幫她自己吃飯,一下子逗逗她,一下子幫她撿起掉在桌下的碎屑與牛奶瓶。而我和nick則是慢吞吞的吃著我們的早餐配電腦。

這就是有小孩和沒小孩的差別。

不過他們也沒有讓小孩把他們綁在家裡。夏天天氣好,兩個人東西打包好,小孩一揹就露營去了。出去旅遊很花錢,但是露營又可以觀賞風景,又省錢。愛美跟我們討論了一下露營想吃的東西,每一餐要吃什麼,算好該買的量和該帶的東西,跟朋友借了一台休旅車和一些「友情牌」帳篷與睡袋給我們,把整台車後車廂塞到爆,帶著我們露營去。我發現我還滿喜歡露營的,尤其是那種車子停在營區旁,不用把裝備背上山(那種叫backpacking)的那種。找到指定地點先把帳篷在平坦之處架好,然後愛美打開桌巾,在野餐桌上一攤,把瓦斯爐搬出來,導演椅在火坑旁排好,就差不多完成了。我覺得我們的露營似乎都圍繞著吃--午餐最簡單,DIY三明治,雞肉片,土司,自己切起司蕃茄,加生菜和美奶滋就成了。配上冰在山泉水裡的汽水和洋芋片,兩種我們四個人都很少吃很少買的東西,一堆從山下帶來的水果,一到營區就先吃了個飽。吃完飯後出去散步開始觀察地形和其他人家吃些什麼。有些人家超豪華的,自己還帶涼亭帳篷,更不用說那種mobile home行動房屋了。一台大巴士一停,裡面有廚房和廁所,客廳。廚房還有櫥櫃,還是木質的,坐椅還是皮質的,外面架上小耳朵,顯然這戶人家正在裡面看電視。

這個海灘營區似乎很熱門,每個位子都有人入住,小孩騎著單車跟著小狗滿園跑,好不熱鬧。逛了一圈,沒什麼事情幹,我們四個人等艾莉睡了就坐在導演椅上靜靜的看書。看了一陣,小孩醒了,我們就又開始忙晚餐。第一天晚餐是BBQ漢堡與地中海式沙拉。第二天是南方菜Jambalaya香腸燉飯。早餐是愛美手製肉桂麵包、培根與煎蛋配茶和咖啡。不吃三餐的時候,我們還是不停的吃一些小點心。晚上入夜了,用木材生起一爐火,一邊聊天一邊烤s'more。這是這裡營火的傳統,拿根長鐵線插著棉花糖,放在火邊烤。烤到軟了,用兩片graham cracker和巧克力糖一夾,變成三明治吃。我們加上當季盛產的藍莓夾在中間,吃得不亦樂乎。四個人就這樣聊到營火慢慢弱了,就熄了火回帳房睡覺。這個營區在灣邊不是那種深山的營區,還得把所有食物牙膏有香味的東西封在防熊箱裡或是吊在樹上,所以我們很方便地把東西放回車裡,刷了牙就去睡了。更棒的是還有沖水馬桶,而且廁所就在旁邊。露營對我的最大恐懼其實是廁所。我不喜歡地上一個大洞,上了還會有「咚」的一聲回音的那種out house廁所。會挑這個營區是因為我和nick堅持此行一定要抓到生蚵。我們帶著先買好了貝類的執照(對非當州居民大概要快二十塊美金),查明了退潮的時間,就出發了。

我對捉生蚵一點概念也沒有。想像中是得在深及腰部的海水中撈著一顆顆的貝殼。事實完全不是如此。因為我們是在一條曲折窄小深入內陸的海灣邊,海灘其實長得比較像大肚溪河岸,兩岸長滿了及人腰部的雜草。水一退去,混著小石與黑泥的灘邊露了出來,也露出一整片充滿蚵殼的河(海?)床。踩在殼上還會發出「咯吱咯吱」的破裂聲。蚵仔就藏在混合著黑泥汙穢不堪的醜怪殼中。因為我穿著夾腳涼鞋,一踏入爛泥裡,馬上陷至腳背而且沈重到拔不出來,還沒開始採就被亂殼割破腳流起血來。因為爛泥中可能細菌不少,我只好走到水比較清澈的地方處理腳傷。最後只好穿上大衛的溯溪鞋再回去採蚵。當地規定生蚵的殼得留在海邊,而且一人一天只能採十二顆。採的方式是用生蚵刀把蚵剖開,然後把蚵挖出來。這些步驟都是要帶工作手套的,因為蚵殼非常鋒利,一不小心就會劃破手。除了我和nick以外,愛美和大衛都沒有太喜歡蚵仔,所以我們大概採了二十幾顆就罷手了。但是海邊也有非常多種類的蛤蜊。採完了生蚵,換挖蛤蜊。一個人可以採至四十顆左右。我們在爛泥裡挖呀挖,就可以挖出蛤蜊來。我們三個人在淺灘採,留下大衛在岸邊揹著艾莉看風景。收工以後,公園管理員會來檢查我們採的數量與大小是否合乎規定。她一顆顆的數我們採了多少,太小的就會收走待會放生回去。走回帳篷的路上我們買了冰塊保存這些新挖的蛤蜊和蚵仔。一到營區Nick就迫不及待想把蚵仔煮來吃。我們試著把蚵仔包上培根在火邊烤,在烤肉架上烤,與在鍋子裡煎,結果都不太好吃。只可惜做蚵仔煎太麻煩,不然應該是最好吃的吃法之一。後來這些蚵仔我們回家後愛美用天婦羅炸粉裹起來炸,我調製黑胡椒鹽沾著吃,我們四個人才覺得比較好吃。看來鹿港人發明蚵仔煎和炸蚵這兩種吃法其實是很有道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