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4, 2009

玩耍西雅圖(上)

這次的西雅圖之行,雖然Nick的妹妹愛美一直跟我說夏天通常天氣很晴朗,可是我們還是很帶塞的遇上一個多星期的陰天。不過天氣陰歸陰,我們還是玩得很盡興,吃喝玩樂睡兼跟小娃娃玩耍都做到了,還附贈一場感冒。

這次的拜訪,我和Nick都發現我們很欣賞愛美和大衛的生活哲學與方式。兩個人大學一畢業就結婚了,二十六歲,有一個一歲多的小娃娃艾莉。愛美本來是特教老師,大衛是小學老師,生了小孩以後就只剩一個人在工作,加上最近準備買房子,其實不是很寬裕。但是他們很懂得享受生活中單純的快樂。現在是暑假,清晨大衛會推著那種輪子超大的嬰兒車,帶著寶寶去慢跑。回來以後,準備點心給寶寶吃,陪她玩一陣,又帶著她出門去買菜,東晃西晃。回來以後寶寶吃了午飯,會睡上兩個小時的覺。這時候是兩個人工作或休息的時間。有時候玩玩Wii,有時候兩個人看書上網。他們倆都是桌上遊戲(board game)的愛好者,家裡堆滿一盒又一盒的桌遊。我從小只知道玩大富翁,每次玩新的桌遊,都是跟他們一起學會的。這次他們帶著我們玩Dominion, 四個人圍著桌子利用那兩個小時的時間買金礦換金幣買城堡,討論到底是買市集卡還是工匠卡比較能夠獲勝。玩了兩回,小朋友醒了,我和nick陪她玩一陣,我們就又出門去亂晃,去公園,或是去買點小東西。我觀察到真的有了孩子的確不再自由了。所有的時間都跟著小孩的作息打轉。艾莉六點要吃晚飯,七點要睡覺。等於我們如果出去吃飯只有一小時的時間,不能跑太遠,也不能吃太久。下午的午睡時間也不能亂跑,小孩醒著的時間大約間隔三小時,這中間得出門讓艾莉消耗精力,看看風景刺激一下,但又不能坐車坐太久,她坐在車裡太久會捉狂。但是七點半以後艾莉睡了,我們就可以在家裡自由活動,看DVD,聊天,看書,等等。不過像我們這種沒有小孩的人,十點半舞會才正熱,做爸媽的已經哈欠連連,趕忙告辭進房睡覺去了,然後第二天小孩六點醒來哭啼,我們被吵醒但還是倒頭回去睡到九點,但是大衛和愛美早就跟著起來帶著小孩出去繞了一圈回來了。然後我們懶洋洋的起床,泡茶的泡茶,煮咖啡的煮咖啡,愛美則是在廚房繞,一下子洗碗,一下子熱嬰兒點心給艾莉吃,大衛則是把艾莉放在嬰兒椅上幫她自己吃飯,一下子逗逗她,一下子幫她撿起掉在桌下的碎屑與牛奶瓶。而我和nick則是慢吞吞的吃著我們的早餐配電腦。

這就是有小孩和沒小孩的差別。

不過他們也沒有讓小孩把他們綁在家裡。夏天天氣好,兩個人東西打包好,小孩一揹就露營去了。出去旅遊很花錢,但是露營又可以觀賞風景,又省錢。愛美跟我們討論了一下露營想吃的東西,每一餐要吃什麼,算好該買的量和該帶的東西,跟朋友借了一台休旅車和一些「友情牌」帳篷與睡袋給我們,把整台車後車廂塞到爆,帶著我們露營去。我發現我還滿喜歡露營的,尤其是那種車子停在營區旁,不用把裝備背上山(那種叫backpacking)的那種。找到指定地點先把帳篷在平坦之處架好,然後愛美打開桌巾,在野餐桌上一攤,把瓦斯爐搬出來,導演椅在火坑旁排好,就差不多完成了。我覺得我們的露營似乎都圍繞著吃--午餐最簡單,DIY三明治,雞肉片,土司,自己切起司蕃茄,加生菜和美奶滋就成了。配上冰在山泉水裡的汽水和洋芋片,兩種我們四個人都很少吃很少買的東西,一堆從山下帶來的水果,一到營區就先吃了個飽。吃完飯後出去散步開始觀察地形和其他人家吃些什麼。有些人家超豪華的,自己還帶涼亭帳篷,更不用說那種mobile home行動房屋了。一台大巴士一停,裡面有廚房和廁所,客廳。廚房還有櫥櫃,還是木質的,坐椅還是皮質的,外面架上小耳朵,顯然這戶人家正在裡面看電視。

這個海灘營區似乎很熱門,每個位子都有人入住,小孩騎著單車跟著小狗滿園跑,好不熱鬧。逛了一圈,沒什麼事情幹,我們四個人等艾莉睡了就坐在導演椅上靜靜的看書。看了一陣,小孩醒了,我們就又開始忙晚餐。第一天晚餐是BBQ漢堡與地中海式沙拉。第二天是南方菜Jambalaya香腸燉飯。早餐是愛美手製肉桂麵包、培根與煎蛋配茶和咖啡。不吃三餐的時候,我們還是不停的吃一些小點心。晚上入夜了,用木材生起一爐火,一邊聊天一邊烤s'more。這是這裡營火的傳統,拿根長鐵線插著棉花糖,放在火邊烤。烤到軟了,用兩片graham cracker和巧克力糖一夾,變成三明治吃。我們加上當季盛產的藍莓夾在中間,吃得不亦樂乎。四個人就這樣聊到營火慢慢弱了,就熄了火回帳房睡覺。這個營區在灣邊不是那種深山的營區,還得把所有食物牙膏有香味的東西封在防熊箱裡或是吊在樹上,所以我們很方便地把東西放回車裡,刷了牙就去睡了。更棒的是還有沖水馬桶,而且廁所就在旁邊。露營對我的最大恐懼其實是廁所。我不喜歡地上一個大洞,上了還會有「咚」的一聲回音的那種out house廁所。會挑這個營區是因為我和nick堅持此行一定要抓到生蚵。我們帶著先買好了貝類的執照(對非當州居民大概要快二十塊美金),查明了退潮的時間,就出發了。

我對捉生蚵一點概念也沒有。想像中是得在深及腰部的海水中撈著一顆顆的貝殼。事實完全不是如此。因為我們是在一條曲折窄小深入內陸的海灣邊,海灘其實長得比較像大肚溪河岸,兩岸長滿了及人腰部的雜草。水一退去,混著小石與黑泥的灘邊露了出來,也露出一整片充滿蚵殼的河(海?)床。踩在殼上還會發出「咯吱咯吱」的破裂聲。蚵仔就藏在混合著黑泥汙穢不堪的醜怪殼中。因為我穿著夾腳涼鞋,一踏入爛泥裡,馬上陷至腳背而且沈重到拔不出來,還沒開始採就被亂殼割破腳流起血來。因為爛泥中可能細菌不少,我只好走到水比較清澈的地方處理腳傷。最後只好穿上大衛的溯溪鞋再回去採蚵。當地規定生蚵的殼得留在海邊,而且一人一天只能採十二顆。採的方式是用生蚵刀把蚵剖開,然後把蚵挖出來。這些步驟都是要帶工作手套的,因為蚵殼非常鋒利,一不小心就會劃破手。除了我和nick以外,愛美和大衛都沒有太喜歡蚵仔,所以我們大概採了二十幾顆就罷手了。但是海邊也有非常多種類的蛤蜊。採完了生蚵,換挖蛤蜊。一個人可以採至四十顆左右。我們在爛泥裡挖呀挖,就可以挖出蛤蜊來。我們三個人在淺灘採,留下大衛在岸邊揹著艾莉看風景。收工以後,公園管理員會來檢查我們採的數量與大小是否合乎規定。她一顆顆的數我們採了多少,太小的就會收走待會放生回去。走回帳篷的路上我們買了冰塊保存這些新挖的蛤蜊和蚵仔。一到營區Nick就迫不及待想把蚵仔煮來吃。我們試著把蚵仔包上培根在火邊烤,在烤肉架上烤,與在鍋子裡煎,結果都不太好吃。只可惜做蚵仔煎太麻煩,不然應該是最好吃的吃法之一。後來這些蚵仔我們回家後愛美用天婦羅炸粉裹起來炸,我調製黑胡椒鹽沾著吃,我們四個人才覺得比較好吃。看來鹿港人發明蚵仔煎和炸蚵這兩種吃法其實是很有道理的啊。

9 comments:

emily said...

Mindy,

謝謝妳常到我那去逛喔。

我記得妳曾去說過妳和Nick去參加退休會,有人對妳沒有冠夫姓感到訝異。恕我冒昧一問,妳和Nick結婚時,他已經是重生受洗的基督徒了嗎?還是為了妳才受洗的?

我非常明白聖經上「信與不信不可共負一軛」的真理,一直以來也一直提醒自己要嫁給重生受洗的基督徒。然而,聽到有基督徒朋友為了等她未信主的男友得救等了七年,到今年初才步入禮堂,又讓我很迷惑。那位姊妹當初要是聽從教會長輩的建議,和她男朋友分開,另外找尋對象,那麼她們今天不會有結果。所以,這個婚姻議題真的好難懂 @@

再者,每個人的信仰都會碰到起伏,沒有人能永遠處在屬靈高峰,當人對信仰產生懷疑時,甚至會疑惑到底世上有沒有神。於是,我開始認為,要奢求或期待找到一位「重生受洗的基督徒」結婚,實在有點夢幻,當然也不是不可能,因為 神的作為總令人意料不到。

我也聽過姊妹嫁給非信徒弟兄的例子,付上的代價就是不斷為她先生禱告。我在美國的教會是一個日本教會,當中不少信徒的另一半是日裔佛教徒,也有一位澳洲弟兄告訴我,他的爸爸不是基督徒,但是他爸媽非常恩愛。

我從小就是一個奉師長的化為圭臬的學生,不敢遲交作業,沒準備好考試,不敢去上學,這樣的性格也自然地影響到了我的信仰觀念。我真的是會擔心,沒嫁給主內弟兄,就再也得不到 神的祝福了啊!

要是我心愛的人明年斬釘截鐵地告訴我,他不想改信基督教,那我就要面臨抉擇,付上代價,或是放棄他...

不好意思,打了這麼長一篇,實在是很困惑啊!!

TazoChai said...

Emily,

Nick的爸媽從小帶他們去一個很傳統的長老教會。不過Nick和他妹是到了高中大學才開始對信仰認真。對於選擇婚姻的對象,在教會這麼多年,我也是跟妳一樣困惑啊。但是有一點我覺得美國教會圈和台灣教會圈不太一樣的,是受洗的問題。我跟在台的宣教士還有Nick聊過這個問題。他們都覺得受洗在美國的教會是個很小很小的一環,不像台灣一聽到受洗,不信主的爸媽就要叫小孩下跪,其他人也馬上覺得你已經變成基督徒了。(這跟社會文化環境有關,暫不多聊) 在美國比較在意一個人的內在追尋,價值觀與外在因著信仰而做出的行為選擇。比如說,遇到困難時,遇到討厭的老闆的時候,遇到財務危機的時候,一個人的反應是什麼?

聖經上有很多事情耶穌沒有提,(比如同志),可是離婚、姦淫等耶穌倒是有過教導。婚姻一結下去非同小可,妳也知道不是一個「重生受洗」這個名詞就能夠保証速配。每個人都可以舉很多反例証明雖然「重生受洗」但是價值觀差異很大的couple,與其問是否重生受洗,倒不如看彼此的生活方式,價值觀是否相合。只是不可否認的,我們的信仰有很大一部分影響我們的價值觀(至少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會希望是如此),也影響我們的選擇。在我週圍朋友身上我看到不少例子,比如說可以去研究型大學教書,可是選擇了小型大學因為想多影響學生,可以買一棟大房子可是選擇住在某個區城的小房等等,或花時間去幫助人。

我覺得上帝不會因為一個姐妹嫁給不信主的先生就停止給她祝福。當然我們都會希望自己是「走在上帝的心意裡」。只是對於婚姻,我比較傾向多聽多看多想,而不是單純丟給神旨。上帝從來沒有把對象丟在我們眼前給我們。(如果人與人磨合相處那麼容易就好了)上帝也給人智慧聰明做判斷不是嗎? 誰曉得那些完全符合神旨意的對象不是自己單方面一廂情願的解釋? 綜歸我的意思是說,除了愛情與信仰以外,要進入婚姻也有很多地方要考量的,有些時候就是找不到前例可以參照(像我當年…:P 我也沒禱告說要嫁到番邦去啊)

妳的狀況比較困難的是遠距,我想你的前男友還滿有責任感的,所以他避免了這種狀況。但是真的要好好認識,還是要在一起相處啊,不然就算結婚了可能也會有很多地方會磨得很苦。要不他來台灣找工作學中文,不然你們相約第三地工作生活。我倒覺得改信不改信是表層的東西。他底層的想法,信仰觀,文化觀是如何? 要是你們結婚後要定居哪兒? 小孩受什麼教育?要不要跟爸媽住? 誰工作誰處理大小帳單…這些都是很瑣碎的問題,可是穩定交往以後都得討論。有人就是卡在跟爸媽同住這一題而遲遲結不了婚。
題外話--
不要覺得年紀是個壓力。想結婚很好,主動追尋更好。我覺得為了認識對象去參加不同的活動與教會甚至上交友網站都很好。最怕的是坐在原有的圈圈和小組裡等著對象上門。

emily said...

Mindy真的是一個很有想法,且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姊妹。 :)

妳提出了許多問題,都值得我仔細思考,特別是價值觀與磨合那些問題。為什麼台灣的教會不多教導這方面的課程呢?

我之所以會如此堅持要追求哈里,是因為過去我曾經放棄一個很愛我,不願因為我為了他而放棄赴美念書的男孩子,當時他尚未受洗,我們年紀也都很輕,在身體碰觸的界限上又無法達成共識,加上我不懂得與他溝通、磨合等複雜因素,我們就這樣錯過彼此了。

為什麼台灣的教會都只教導年輕姊妹要「分別為聖」,要「聖潔」,灌輸姊妹真正愛妳的男孩子會想保護妳,而不是碰觸妳的身體?那些在教會服事或傳道的領導大多已經結婚了,年齡多在30-40間,而我們當初遇到的是血氣方剛的男生啊!

我從小個性就非常內向,國小、國中時期不懂得與男生作朋友(就是找不到話題聊,很容易覺得彆扭、不自在),高中念得又是女校,等大學信了主,教會還要我這一型的女孩子避免跟男生單獨約會?對異性有過多不切實際的幻想的人,在碰到婚姻的實際面時,如何能
經營呢?

又,對於沒有接觸過信仰的男生而言,談戀愛他們來說就是要接觸女生,就是會希望能甜甜蜜蜜的啊!我想到自己以前奢望20出頭的男朋友理解這點,實在有點強人所難。

有一個問題,我曾經與一位美國姐妹聊過,但可能因為英文不是我的母語,我無法講得很清楚,在此想提出,看是否妳能提供一些想法。現在的人教育程度普遍很高,念完大學、碩士都將近30歲了,而結婚往往是完成學業後才會考慮的事,那麼,當代的基督徒該如何處理兩性議題呢?「不可發生婚前信行為」的教導該如何作修正呢?要男女在30歲左右才開始性生活,有點不人道,不過當然也不是不可能。我一直在找美國對這個議題的書籍,但至今仍未尋獲。

為什麼教會不多教導談戀愛的實際相處過程呢?一味的告知姊妹她們過去失敗的感情或婚姻,不是最好的方式。拉拉雜雜的打了一堆,不知妳是否能看得懂我的論點呢?

我在妳這作真心話告解了。感謝妳讓我能有個傾訴心事的管道...有些事,是連在教會也很難說的,因為因為家庭背景、教育背景的不同以及諸多因素,即便都信主,大家的價值觀可能仍有極大的差異。

有空再回我吧。

TazoChai said...

Emily,

有一本書不知道妳有沒有聽過: Real Sex: Naked Truth about Chastity (http://www.amazon.com/Real-Sex-Naked-Truth-Chastity/dp/158743069X)

我沒看過這本書,但是在教會聽過牧師推薦, 我看了一點書評覺得可能對妳會有幫助。

唉唉,我也是女校啊,而且還一念六年。一直都是乖乖牌。高中時老師說大學再交男朋友比較好。大一的時候聽輔導的話說不要太早交男朋友,加上老覺得同年的男生很不成熟很討厭,所以平靜無波。到了大二,輔導說大三大四再交比較好,到了大三,輔導說大四交比較好。到了大四,又聽到說還是等一等,研究所未來方向確定了再交比較好,那時候就覺得要翻桌了。

那時我對於教會裡面男女交往還有性別角色的教導非常的不認同。有些奇怪的教會交往文化和期待我回頭來看真是想要尖叫。我知道基督徒持守的是一分和世界上大部分人不同的價值觀,可是那時我真的有許多疑惑也覺得到底我們到底在堅持什麼,連我自己都不太認同這些東西了。

我覺得當時我所待的教會環境只有教條式的教導,「不可…」「不可…」缺乏一個安全開放的討論空間。性別觀念也很缺乏。也許是對「性」仍然有很多負面的想法,甚至還有該保守秘密的人亂傳流言,這樣誰敢坦白開放的談論? 熱戀中的人很難沒有親密接觸,可是似乎性的吸引力在未婚的弟兄姐妹之間總是被想像得是種很糟糕的東西,可是這東西神奇地在結婚之後又變成美好的東西,豈不是很奇怪嗎? 有些東西是大學時代的輔導在交友戀愛講座沒有提到的,比如說,其實一個男孩子可以同時很愛妳,敬畏神,想要保護妳,但同時也有難以控制想推倒妳(對不起,ptt鄉民用語)的渴望。甚至也有姐妹有想把對方推倒的慾望,而且還不少。只是沒人敢提而已,因為不是一般人對女性的預期。

曾有一個姐妹坦承她和同為基督徒,暫住同一屋簷下的男友其實是每天同床而眠,但是她除了第一天很堅決的拒絕以後,就也什麼事也沒發生。我們幾個已婚人士聽了,雖然慶幸兩個小情侶什麼事也沒發生,可是覺得什麼事也沒發生也不算是好事。在場已婚婦女都認為:「這種熱火怎麼可以沒結婚就熄了呢!」

我覺得情慾的罪不是只有結婚以後有了性生活就會消失了,因為罪不是「做了A就有罪,沒做A就無罪」,聖潔是在人裡面的,而性只是其中的一環而已。人要夠渴慕聖潔的生命,才會願意去追求能夠成聖的行為。不然「不可…」,「不可…」都只是教條而已。

下面介紹妳聽我們教會牧師在07年講道的podcast, 主題是 Jesus' entole on adultery and lust. 在美國的教會,性也是一個很難講的內容。但在美國不一樣的是,媒體可以大剌剌的談,在我的學校裡是一切速諸學生的自由選擇,不像台灣的老師還會諄諄教誨。
http://www.epicentrechurch.org/podcast.php
(連到itune後可尋找主題)

emily said...

Mindy,

非常感謝妳,我真是迫不及待地想找這本書來看。

這句話描寫得太好了:「其實一個男孩子可以同時很愛妳,敬畏神,想要保護妳,但同時也有難以控制想推倒妳。」讓我想到"Diary of a mad black woman"這本書這部電影,不知妳看過嗎?劇中身為基督徒的女主角第一次和仰慕她的人共處一室時,也有過掙扎,但他們兩個人那晚決定甚麼事都不做,因為男主角想讓她覺得她是被疼愛的、被保護的(她被先生甩了),這個鏡頭實在拍得太好了,非常令我感到震撼!

我在美國的時候,很喜歡看ABC Family台的"The Secrets of American Teenagers",劇中的Grace是個基督徒,但她父母從不禁止她單獨和男孩子出去約會,也不會告訴她不准牽手、不准接吻,只幫在念高中的她定回家時間。Grace的媽媽離過婚,不過她曾向Grace坦承她第一次結婚是因為她想趕快擁有性生活,才會胡亂章挑了個不適合的人。我也曾聽過教會的輔導說早點結婚是好事這樣的論調,讓我一度也很想趕快結婚,才不會成為老處女...

妳真的提供了我很多想法,我把思緒整理了後,會在我那打篇網誌,屆時再與妳分享。 :)))

emily said...

Mindy,

現在台北時間很晚了,爬上床前突然又浮現一個問題,不知妳是否思考過:

七年前,我曾在台北聽一個長年住在美國的姊妹說,美國教會內的基督徒離婚率頗高。我當時非常訝異,台灣坊間的基督教暢銷書籍可都是翻自美國的呢,美國的福音CD也都在台灣書房買的到。

但當我到美國念書的那段期間,聽聞了好多個家庭白人妻子被白人先生拋棄的例子(至少三例,而且不是口耳相傳,不是本人,就是當事人的親人告訴我的),她們的先生就是變心後,一夕之間決定搬出去,除了一封信,甚麼都沒留下,讓妻子或家人根本找不到他們,其中一位還曾經是傳道人。

這位傳道人的弟弟(還是哥哥,我忘了)說,他相信很多錯誤是積壓很久的,他在服事的過程中一定有環節出錯,然而我想到:

這跟基督教信奉的「等待真愛」教導,是否有關係呢?很多婚前沒有摸索、嘗試過的事,婚後自然會產生疑惑。

很多教會的輔導就是因為自己曾經走錯,所以知道怎麼走會比較容易,然而要將這樣的教條灌輸給沒有戀愛經驗的學生,會不會太籠統?

我有一個在法國、西班牙等國住了13年的朋友,非常歐化,我認識他的時候,覺得他根本就是個不婚主義者,非常注重享樂,選擇不結婚,因為對自己負責。但最近在網上偶然發現,他去年底結婚了!!如果沒有過去那些經歷,他可能不會這麼肯定的知道他想結婚。

所以,兩性與婚姻真得是一個好難的議題啊!我把妳介紹的那本書評看完了,覺得不是挺深入,我看我得去定原文來看,妳知道台灣有翻譯本了嗎?

TazoChai said...

Emily,
妳可以聽聽上面講道的連結lust系列的第一篇。雖然牧師的幽默很冷,可是他也點出了許多妳所質疑的教會裡的現象。比如說真愛運動。簽了真愛卡的年輕學生只不過比一般學生晚十六個月破功而已。高中足球隊女生是處女的比例大概比上教會的高中女生還高。基督徒不代表婚姻就不會出問題啊。比如說Ted Haggard的醜聞。如果我們不去好好誠實面對真正「心」的問題, 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一樣承受不住考驗的。人心詭詐,我們可以自己騙自己,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不然耶穌也不會對法利賽人那麼生氣。所以婚姻書籍看再多,不去做也是白忙。

說實在話,婚姻就像開車,不管上了車之前做了什麼事,一上車妳不能預期它會自動駕駛。如果妳在洛杉磯開過車,可能可以体會,很多時候我都不知道會不會被人家撞,我小心地開,可是昨天還是差點被一台沒在看的車子差點撞上。這不是說我確認車子機油換了電瓶充足就可以保証平安無事的。婚姻也是如此,人在變,環境在變,前五年是一個風景,小孩出生是一個風景,結婚二十三十年又是一個風景,妳只能小心經營,跟結婚前有多少經驗值沒有太大關係。
(這比喻可能怪怪的,不過意思到就好:P)

有句玩笑話說,「每場婚姻都是真愛啊。」到最後就看妳有沒有決心要愛下去了。

不是說這些讓人覺得婚姻很恐怖,但是我總提醒自己很多事情不是理所當然的,也希望自己能夠保持溝通在婚姻中持續進步。

我也曾覺得別人什麼都試過的生活多精采,錯誤也好,失敗也好,至少試過了不後悔。不過,很奇怪地,通常這樣想的人都沒怎麼在試(像我)。

我不知道那本書翻了沒。也許可以問問台灣那幾家基督教出版社。有興趣翻嗎?

emily said...

喔,不是的,我是想若從Amazon定書,空運費用可能不便宜,所以台灣如果已經有中文版,就買中文版就好了。

TazoChai said...

google 了一下。似乎沒有中文版。沒訂過越洋書籍,我也不知道有多貴。為什麼在美國的時候想買中文書買不到,在台灣想買英文書買不到? 真希望amazon是全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