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逛美國的大學校園都免不了逛它的書店。這裡的書店裡不只賣很貴的書、文具和生活用品,也賣很貴的紀念品。現在台大好像也開始跟進了,前一陣子我看見小福樓下有一間類似的紀念商店。總之,從以前去遊學帶回來的東西開始,我已經有史坦福、UCSD、南加大等學校的紀念衫。天曉得如果我有幸又跑去念另一個學校的研究所的話,又會買些什麼東西。
不過,我從UCLA得到的第一件紀念品不是衣服文具,而是一張罰單。
這都要說起那一天第一次到校園上逛,我們把車停在宿舍附近的計時停車格裡下去找個朋友。沒想到就幾分鐘之差,過了停車時間,已經有一張罰單夾在雨刷上。罰單像張發票,上面印著斗大UCLA字樣還有Nick車子的車號,顯然是掌上型的機器印出來的,連手寫都不必。雖然我們一起遇過像車禍翻車之類的意外等大風大浪...=p, 但是這張三十八美元的罰單還是讓人懊惱了一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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