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身分証上的名字是冠夫姓的。她其實很不喜歡。也許我爺爺奶奶對人家好一點,才會讓人甘願。對人家不好,還叫人家跟你們的姓,有這麼容易的事嗎? 平常她還是用本姓,有時候一時忘記在填表格時候只填本姓,就會出現得拿出身分證確認身分的麻煩。
我這個年紀的,在台灣我已經很少聽說要冠夫姓這種事情了(又不是嫁豪門)。我以為嫁給民風不同,男女性別與觀念較為開放的米國人士,應該沒有這種問題需要煩惱 ,沒想到實際情況正好相反。
在美國,女性結了婚,最常見的都是改成夫姓。如希拉蕊 柯林頓的本姓其實是 「羅罕」。有的女性會把夫姓冠上來,本姓變成middle name,像希拉蕊 羅罕 柯林頓,有的就直接讓本姓消失。不過,直接把本姓變成中間名的結果其實是和直接改姓差不多的。因為出來工作做事情,很少人直接稱呼一長串全名,到最後大家還是稱呼希拉蕊 「希拉蕊 柯林頓」。
也有人會用雙姓,把兩個姓中間加一條線串起來。比如說,希拉蕊其實可以叫羅罕-柯林頓太太。
也有人完全不改的。但我從來沒想到不改姓這件事會是個小小的社交青春痘。沒什麼大不了,但是長在那裡總是讓人下意識地感到得解釋一下,說點「最近壓力大了點,沒睡好」之類有點過度解釋的話。
結婚前就有很多朋友問,「妳會不會改姓?」結婚後收到禮金,支票上寫的是給Nick M和Mindy M就算了,還可讓Nick自己去存。家裡有長輩簽支票給我當禮物,寫的是Mindy M, 害我很不好意思的得請Nick一方面謝謝人家,一方面告訴人家我還沒改姓呢。到了銀行,存支票只好拿結婚証書去出示。汽車保險公司印給我們免費的住址貼紙好讓我們貼在信件上免去填寫自家地址的麻煩。上面不識相地大大的寫成 Nick M 和 Mindy M。讓我根本不想拿出來用。不過身邊熟一點的朋友都知道,所以像婚禮上座位表這種很細節的事情,都還是很貼心的寫著Mindy C,我的本姓。
直到上個月去教會辦的活動,住在一個浸信會的大學裡。房間是那種大學生宿舍,所以都是兩人一間,因為是公寓型的,所以兩房一廳的房子住四個人。夫妻在這種狀況下,通常都會被排在同一間房,並且同一個公寓單位都會是住夫妻。我們到的時候,先入住的另一對教會夫婦看見我們,說,「原來是你們兩個跟我們住同一間公寓啊,我們還以為主辦單位搞錯了,把兩個單身姐妹排到我們隔壁來了。」我仔細一想,怪不得他們會有這樣的錯覺,因為我和Nick的姓完全不一樣,又因為教會不可能讓單身男女同住一房,怪不得他們以為我們兩個是女的。」
又有一天我們從宿舍走路到活動中心去,一邊走,遇到大會的主講員,一對夫妻,於是我們便和他們攀談起來。走沒幾步,我跟其中的先生一起走,Nick一邊跟他的太太聊天。先生看著我的名牌,問我,「我猜,你們兩個結婚了,是夫妻吧?」他頭一偏,指向nick。我低頭看了我的名牌,原來又是因為不同姓,所以得先讓人做確認動作。Nick解釋道,「因為她是外國人,現在正在轉換身分,為避免文件上姓名不一的麻煩,暫時還是保留原姓,對吧?」他開玩笑地用手肘推了推我。
這是我們每次被問到時,都會解釋半天的理由。改姓這件事情,的確有這層顧慮在。移民局的人不見得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一群人。我不想因為名字不一致,文件被卡在某個人的辦公桌上好幾年辦不出來。何況一改,我的駕照,社會安全號碼,水電帳戶、學籍什麼的都得改。一個外國人,我真的很不喜歡跑這些公家機關,出示幾千分文件証明改名前改名後是同一個人。我還是拿台灣護照呢。上面的名字又不會也跟著改成外國姓,那到最後我變成兩個名字,兩個身分。光是想就很頭痛。就算要改,等真的要入籍再改。律師說那是唯一可以真的改動姓名而不用花費大筆金錢去法庭公証的機會。
但當然不是只有因為文件這件事情。不然Nick也不會老拿這件事開我玩笑。他知道我裡面那個不喜歡這套父權系統,不想就這樣在名字上屈服的倔強在作祟。但矛盾的是,我也從來不覺得自己這個姓有那麼重要。(英文名換掉好像也沒太大感覺啦)。目前看來,想保留我的姓的原因,大概就是我無法忍受教中文的時候,學生叫我「摩托老師」這種洋名(舉例啦),我只覺得混身不對勁的怪。
但從自己跟家長接觸的角度上來看,我還真希望世界就這麼簡單: 妳跟誰結婚的,就姓什麼,生的小孩也姓什麼。比方說,李麥克的媽媽來找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稱呼他。因為李麥克姓李,可是這年頭很難假設李麥克的媽也姓李,因為她可能跟我一樣不改姓,又或她改嫁了好幾次,現在的姓是古,跟李麥克的爹早就不連絡了。事實上這是很多小孩的狀況,所以我都得先把小孩的檔案給找出來,研究一下他們的家庭關係,然後才能夠知道該怎麼稱呼。最好呢,她們自己告訴我,「叫我阿珠就好了,」那這樣就簡單了。不然還真傷腦筋呢。
我想起以前的老師兼房東克莉絲汀。她嫁了個牧師。我記得那時候搬去她家住以前,跟他先生第一次見面。她介紹她先生給我認識,順便提到,「我們已經結婚了喲。只是姓氏不一樣而已。」說完她笑了起來:「我已經解釋很多年了。」那時不太了解姓氏不一樣有什麼大不了的,只是禮貌性的跟著笑。Now I understand.
話說Nick要在台灣辦結婚登記的時候,也經歷過姓不姓的問題。台灣政府規定所有外國人一定要起個像中國人名的名字才能登記。也就是「布來德彼特」這種不合中國人名規則的名字是不會過關的啦。已經有了個中國姓名的他,很願意跟我的姓。「"馬"這個姓是我中文老師給的,跟我一點關系也沒有。反倒是妳的姓,跟我比較有關係。」但是問了教會媽媽級的長輩意見以後,她的說法跟我媽很像,「跟妳的姓,會聽起來像被招的,台灣人很介意。」加上我媽也反對,所以他只好繼續姓這個還不算常見,但於他一點意義也沒有的姓。
6 comments:
哈哈。我没改姓,也常碰到这种问题(连我超开明的公婆都提了两三次)。不过我的回答一概是非常有自信又大女人主义的:Chinese women don't change their last names after they got married.
我才不管他们的异样眼光, 或像我小姑讲的什么:“ I just want to have the same last name like my kids...because we're family...".咧。有时候碰到比较厚道的人还会虧他们一下:“相较之下,欧美的女性好像一结婚就没有了自我呵?”
Anyway, who knows? Maybe I'll change my mind after I have kids. Hee hee.
不會阿,我們現在的總統也是姓馬,正夯呢!
哈....
Maymay,
本來不想牽拖到這件事上去的。但因為這點我還真不喜歡這個姓呀。
雖然天下姓馬的人那麼多。
CT,
不能說歐美的女人結了婚就沒自我。不過薪資結構不一樣的狀況下,如果一方賺的錢夠用,留在家帶小孩的媽媽比台灣的媽媽多得多了。當然也是因為這裡用人不會像台灣還會明著挑年紀。帶幾年孩子再出去上班還是找得到工作。在台灣,我有時候都會擔心到我年紀大了(比如說四十歲)想回台灣住,會不會就找不到工作,只能做阿桑或保母?
CT,
妳還在台灣嗎? 我這星期就會回去喔。
Mindy~~
妳真的太可愛了!!文筆好生動!!還記得我嗎?我去年曾多次來妳這請教妳大陸的拼音問題。我對妳的下一篇人生的價值非常感同身受,特別是妳說到大學時對信仰充滿熱忱那一句話 (我也曾是非常活耀的基督徒),我會找個時間仔細的再留個言。 :)
Emily,
好久不見。教學還順利嗎? 有空多來坐坐瞌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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