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由權,我跟Nick有過幾次偶發的討論,所以我以下所說的僅為個人偏見。
在美國是沒有全國性的身分證的。各州有各州的州民証,該州的駕照就是最好的身分證。美國的州和聯邦政府的關係我也只停留在粗淺的認識,基本上這裡的人民是拒絕像台灣國民護照這種全國性的身分証明的。對我這種外國人來說,其實是很好的。雖然我不是這裡的居民,但是有個駕照,我還是可以做大部分的事情,也不用到處帶著護照跑。我當初考加州駕照的一個很大動力是我不想每次買個東西刷卡都要拿護照給人家看。我的願望很小,只是想跟正常人一般生活罷了。但如果是像國民身分証這種東西,一下子本國外國的界線就很鮮明了。非本國人非得拿出護照來不可。這個移民國家自創國以來不曉得有多少移民,非公民的住民,我想造成的不便和隔閡是很多人不希望的吧。
上一篇講到這裡的人對警察的態度。雖說是要畢恭畢敬的,但是不代表警察可以無限制的叫你做任何事。我問Nick, 「如果你在開車,在路上被警察攔下來,他叫你開後車箱,你開是不開? 」我高中的時候,有一次我媽載我放學回家,在路上被警察臨檢。他先叫我們拿出身分証來,又叫我媽把後車箱打開給他看。我媽很緊張,想說怎麼無緣無故被攔下來。可是警察也很白痴啊,我當時還穿著女中的綠制服,是查毒品還是逃犯怎麼會想查我們。我們兩個女人還怕警察對我我們怎麼樣咧。
Nick的答案很有趣。他說他會馬上停下來,搖下一點點車窗,讓警察正好可以看見他,但是又不全看見車上的動靜。手放在方向盤上(避免他以為你在找槍),很客氣的問警察, 什麼事嗎?
這是一種對個人隱私的保護。如果他說「把後車箱打開!」,除非他有正當的理由,不然是不可以用命令的方式叫你做事的。他要給個理由,比如說,你後面的車箱發出怪聲有人叫救命(假設啦),或是用請求的方式,「請讓我看一下你的後車箱好嗎?」如果警察來查公寓,是不可以無故搜索的。他們來敲門,你不是讓他們進來,而是出去把門帶上。他們叫你下車,你把車門鎖上走下車來。如果他覺得車上有毒品(假設啦),他一定要有確切証據才可以叫你打開車來搜,比如說讓警犬來聞。當然當下什麼可疑的壞事也沒做也沒証據,他是不可以就把你纏著不讓你走,或是把你帶上手拷。如果真的發生,是可以抗告警方失誤的。這些我想跟十三世紀英國「大憲章」遺留下來的良好傳統有很大的關係。大憲章裡面保障了人身自由,也非經法律或法官審判,任何人都不得被拘禁、剝奪財產與自由。但是九一一以後,因為這個愛國法案,很多人身自由都因為「國家安全」與「反恐」這兩個上綱而破壞了。法的內容涉及得很廣,國際機密偵防、反組織犯罪、反洗錢等等都在其中之例。隱私權和人權、自由權就在其中被犧牲了。
開始的時候,也許是讓這裡的人覺得「比較安全」,但是久了之後,人們發現,到底那一種比較危險,是讓一個國家政府監視你所有的一舉一動,還是讓你家隔壁住著可疑的外國人?
國家監視對很多國家的人來講沒什麼。想想我們當初經過白色恐怖,根本是家常便飯。中國大陸的人沒辦法連上維基百科,那很正常啊。試著在那裡用GOOGLE搜一下「天安門」,一片祥和的觀光照片。就像上次那個在希臘開聯合國高峰會的中共官員接受BBC專訪,說: 「我們中國根本沒有審查制度(Censorship)啊。」(…「都連得上去啊…」真是讓人臉上三條線的談話,睜眼說瞎話)。
可是這個國家的建立當初就是為了逃離對清教徒的迫害、英國的壓迫而起的。自由在這個時空下,的確有很讓人深思的意義。國際特赦組織很關切因著愛國法案對人權的侵害。基本上,只要被認為是reasonable grounds,就可以把一個被疑似為恐怖分子的人逮捕,然後也不用審判,就一直無限期的監禁下去。還有因此帶來的逼供也被合理化。
怎麼知道誰是恐怖分子呢? 茫茫人海人那麼多? 沒關係,現代科技給了想監控的人最好的工具。電腦運算速度根本就是呈對數的進步。反正現在資料存取那麼便宜。一堆資料反正存起來就對來,以後再慢慢分析,找出可疑的關連性,關鍵字,統計上的關連性。以前政府要自己搜集DATA,現在根本不用。外面一堆公司已經做得好好的了。怎麼說呢?
你上亞馬遜買書,你看了什麼產品,點閱了什麼東西,買過什麼商品,全部都被記下來。對他們來說,你個人所貢獻的,是資料而已,但是是有價值的行銷資料。亞馬遜只要負責記下來每一個使用者的行為,叫些搞資料庫的人來,就設計了那些「推薦書單」,「買了這本書的人同時買了這些東西」,來刺激你消費。這是好的運用,我們受益。但是,如果政府拿去看呢? 現在美國政府可以要求圖書館給出人們借閱記錄而不用讓該使用者知曉。有一個科州的書店老板因此吃上官司,因為他不想釋出顧客買過哪些書的紀錄。人家被查干他什麼事? 就交出去就好了。這是一種理念的堅持。今天一個書店老板讓步了,明天會有更多業者讓步,他自己的自由就受損了。
你知道你在Yahoo 、Google搜尋的每一個查詢紀錄都被存下來了嗎? AOL有一次公開了他們搜尋引擎的存檔下來的資料庫(供研究之用),才一天而已,就造成喧然大波(註1)。為什麼,因為上面有信用卡號碼、社會安全號碼。想想我常很無聊的搜尋以前同學的人名,甚至我自己的名字。有人還搜尋了他們自已的信用卡號看有沒有被冒用。我是沒找過威而剛,可是也一定也找過一些東西我不想讓人家知道。雖然名字都被擋掉你看不到,但是他們忘了一點,就是雖然沒有人名,但是所搜尋的內容幾乎可以讓人拼湊出你的盧山真面目。(想想:你一定是找跟你有關的東西、地點、物品、身分嘛)。想想,所有的資料放在一起,有一天一個你不認識的人可以叫出妳的名字,知道妳昨天買了什麼東西,一個月賺多少、生了什麼病,那是多可怕的事情。台灣的詐騙集團用買下來的資料行騙是惡事,但是被政府拿來使用也不見得是好事。圖書資料上我借了一本跟核子和化學有關的教科書。怎麼樣? 我是要做炸彈嗎?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是如果國安單位懷疑,那我又沒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安全,我又能怎麼樣,就等著被刑求吧。這些公司面對的是政府,能不把資料拿出來給它嗎? 雅虎只是為了商機就這樣出賣了被中共懷疑散發不利言論的中國網友。
我聽過一個演講探討在科技時代的隱私權問題。以上的例子大都是在演講中他丟出來的思考問題。一個人舉手提問: 「如果我行得正,坐得正,我幹麼要怕被人家查,資料被公開?」演講的人是個律師,他很聰明的問,「你介意你的大小資料被掌握嗎? 」「當然啊,為了國家安全沒什麼問題。」「那你現在告訴我們你一個月賺多少。」「…」發問者馬上無語了。「說穿了,這是個隱私權的問題。」講者下結論道,「就是那種直接講出來會讓你不舒服的感覺。」
(註1)雖然才一天就發現問題大條拿下來了,但是對像我家那種等級的電腦呆子,早就下載完畢了。
2 comments:
話說....你每次思考的事情,都會讓我有一種...哇~我從來沒想過的感覺...orz
能像你這樣思考好棒阿!
兔子的媽:
只能說本小姐吃飽沒事幹整天在那裡逛網路太閒了所以才有空寫這些有的沒的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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